关于印发《湖北省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农业局(委)、教育局、共青团委:
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吸引青年人才立足农业创业兴业,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教育厅、团省委将共同推进我省青年农场主培育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5〕17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北省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5年5月19日
湖北省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养造就青年骨干农场主队伍,进一步激发农村青年创业创新活力,吸引更多农村青年立足农村创业兴业,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5〕17号)精神,制定湖北省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需求导向、模式创新”为原则,以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重点,分产业、分类型培育一批现代青年农场主,激活农村青年创业创新活力,提高创业兴业能力,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使之成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二、目标任务
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围绕新常态下,推动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按照培育一批、吸引一批、储备一批的总体思路,2015年计划在全省遴选培育1000名左右的现代青年农场主,期限3年(其中连续培育2年,跟踪服务1年)。通过培训指导、创业辅导、政策引导等多种扶持措施,着力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青年骨干农场主队伍,树立若干优秀青年农场主创业典型。
三、培育对象
(一)申请条件。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均可提出申请,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二)申请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县级组织、农业(农经)、和团委协商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www.zhynm.cn)中“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表》(见附件1)。其产业经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经)局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后,交市州农业部门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省农业厅审定。
(三)遴选确定。省农业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省教育厅,根据各地申请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确定最终培育对象,报农业部备案。入选共青团中央组织实施的“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的培养对象须纳入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统筹政策、资源予以培育。
四、培育方式
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的培育,通过培训指导、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方式,为培育对象提供服务,有效提高培育质量。
(一)培训指导。依托省内相关创业培训基地,组织针对性指导性强的创业导师授课,强化创业理念和创业技能培训、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知识和技术培训,激发培育对象创业兴业动力,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
(二)创业孵化。组织专家团队,配备创业导师,提供创业兴业支持。对具备较好产业基础的培育对象,重点给予扩大产业规模、强化市场开拓、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导。对其他培育对象,按自愿原则组成3-5人的创业团队,组织进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的实体基地进行创业孵化。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将结合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认定一批青年骨干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为培育对象提升创业能力提供实践平台,并推荐若干基地入选农业部、教育部、团中央联合组织认定的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
(三)认定管理。将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纳入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库,采集相关信息,进行专门管理考核。各县(市、区)要将遴选的培育对象,按照当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纳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队伍统一管理,建档立册,按统一要求记录和报送现代青年农场主生产经营、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四)政策扶持。农业部、教育部、团中央将现代青年农场主列为重点支持对象,相关行业项目、人才激励政策向其倾斜。2015年,农业部将从全国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中遴选100名作为“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资助对象,由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每人资助1万元。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专属金融产品,提供配套金融服务。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将依托现代农业人才培养项目、湖北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湖北农村青年创业“田园小康”项目等,组织遴选优秀青年农场主作为重点支持对象,资助其创业兴业。并积极争取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税收、保险、人社等涉农政策,集中向培育对象倾斜。
(五)跟踪服务。各县(市、区)农业局,以及培训机构和创业导师要为培育对象持续提供创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将利用智慧农民云平台为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提供在线教育培训、在线管理考核、对接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推送等跟踪服务。各县(市、区)团委要将培养对象纳入涉农创业青年协会,依托 “领头雁”培养示范基地经常性开展学习交流、联谊研讨、投资合作等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区)组织、农业、教育、团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成立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科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团组织等主要负责培育对象的遴选、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库的信息录入、后续跟踪服务,以及扶持政策的落实;省、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团组织重点做好培育对象遴选审定、扶持政策协调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市、州农业部门和培训机构制定具体培训计划,设置培训课程,落实培训教师,组织开展培训。
(三)落实培育经费。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经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管理。每人连续支持2年,人均经费按每年3000元标准安排,由相关市、州农业部门从创业经费中列支,计划安排见附表3,经费主要用于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创业指导和孵化、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吸引企业、社会投入,加大对青年农场主培育的支持。
(四)积极营造氛围。各市、州、县(区)农业、组织、团委、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各地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报道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兴业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5年5月30日前,印发全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工作方案,启动部署相关工作;5月30日前各县(市、区)提前组织宣传发动,组织拟培育对象填写申请表格,完成培养对象初选工作,并汇总名单报至市(州)农业局(委)审核汇总后,报省农业厅备案;省、市(州)确定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训院校和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基地名单。
(二)2015年6月—2016年12月,召开工作部署会,持续开展培育工作,2016年6月,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议,开展年度工作总结和宣传。
(三)2016年1月—2017年11月,各地持续开展跟踪服务、评选优秀青年农场主扶持对象。
(四)2017年12月,各地各单位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研讨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措施。
(五)联系人: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电话:
省农业厅科教处 柯枫英 联系电话:027-87868375
省教育厅职成处 刘长军 联系电话:027-87328170
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农部 黄琪 联系电话:027-87232080
附件:1.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表
2.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汇总表
3.2015年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