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襄城区、樊城区、老河口市、南漳县科技局;襄阳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立项的省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立项的省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具体项目名单及所属县(市)区见附件4。
二、验收依据
项目验收以创新项目的《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为基本依据,对验收项目的验收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经费使用合规性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组织管理
各相关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自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相关县(市)区科技局统一行文上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汇总上报至省高新中心;高新区科技局直接上报省高新中心,同时报市科技局备案。
四、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并同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件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其中报送至市科技局的材料中至少有一份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2、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验收小组,人数为3名以上(至少包含1名财务专家)。
3、验收小组赴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现场验收,按照听取汇报、考察现场、质询答疑的程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保证项目验收的真实性,并对照《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独立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适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并形成验收意见。
专家验收意见表采取百分制,专家分数汇总平均后的得分即为该项目的验收分数,其中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5——95分(含85分)为良好,75——85分(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不含75分)为不合格。验收意见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合格及以上即为验收通过,不合格为验收不通过。专家意见表的得分应与项目验收意见一致,如有出入,专家组当场再次商讨后形成一致意见。
4.各县(市)区科技局对辖区内的项目验收完毕后,汇总行文及验收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科技局(文件及验收材料中需有明确的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高新区科技局对辖区内的项目验收完毕后,汇总行文及验收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直接报送省高新中心,一份报市科技局备案。
五、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报送验收文件及材料时间截至2016年4月6日。
2、同时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支持并且已经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再报送验收材料,省级项目验收结论与国家项目验收结论一致,但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在上报的汇总文件需要作出说明。
3、上报材料要求: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上报验收结论时,需提供汇总文件和项目承担单位验收材料。项目验收材料装订需要胶装,书脊上表明项目名称和组织验收的县(市)区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局)名称,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须装订在验收材料里面。
六、联系电话 3552171
附件
1.点击下载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点击下载专项审计报告样本
3.点击下载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
4.点击下载2013年度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清单(襄阳市)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10日
襄阳市科技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立项的省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立项的省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具体项目名单及所属县(市)区见附件4。
二、验收依据
项目验收以创新项目的《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为基本依据,对验收项目的验收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经费使用合规性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组织管理
各相关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自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相关县(市)区科技局统一行文上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汇总上报至省高新中心;高新区科技局直接上报省高新中心,同时报市科技局备案。
四、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并同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件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其中报送至市科技局的材料中至少有一份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2、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验收小组,人数为3名以上(至少包含1名财务专家)。
3、验收小组赴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现场验收,按照听取汇报、考察现场、质询答疑的程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保证项目验收的真实性,并对照《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独立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适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并形成验收意见。
专家验收意见表采取百分制,专家分数汇总平均后的得分即为该项目的验收分数,其中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5——95分(含85分)为良好,75——85分(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不含75分)为不合格。验收意见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合格及以上即为验收通过,不合格为验收不通过。专家意见表的得分应与项目验收意见一致,如有出入,专家组当场再次商讨后形成一致意见。
4.各县(市)区科技局对辖区内的项目验收完毕后,汇总行文及验收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科技局(文件及验收材料中需有明确的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高新区科技局对辖区内的项目验收完毕后,汇总行文及验收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直接报送省高新中心,一份报市科技局备案。
五、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报送验收文件及材料时间截至2016年4月6日。
2、同时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支持并且已经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再报送验收材料,省级项目验收结论与国家项目验收结论一致,但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在上报的汇总文件需要作出说明。
3、上报材料要求: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上报验收结论时,需提供汇总文件和项目承担单位验收材料。项目验收材料装订需要胶装,书脊上表明项目名称和组织验收的县(市)区科技局(或高新区科技局)名称,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须装订在验收材料里面。
六、联系电话 3552171
附件
1.点击下载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点击下载专项审计报告样本
3.点击下载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
4.点击下载2013年度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项目清单(襄阳市)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10日
襄阳市科技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