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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建设的规定


           襄湘商文〔2017〕14

为了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襄阳市湖南商会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重任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同时还必须保证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职尽责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商会党支部建议,对商会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一、 带头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

二、坚定理想理念,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发表有损于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

三、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依法办事,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在各个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积极履职,勇于担当,提高服务商会组织和会员的能力,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增强大局意识,维护班子团结。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营造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

六、热爱商会工作,带头遵守商会章程,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切实履行各项义务。

七、积极参加商会的各种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会长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

八、积极参加会员小组的各项活动,支持组长工作,在本小组内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带头交纳会费,密切联系本组会员,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帮助。

九、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回报社会,力所能及地为当地和家乡做贡献。

十、每年年底,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要在理事会上作述职报告。

 

襄阳市湖南商会

2017年11月10日

 

襄阳市湖南商会秘书处                 2017年12月23日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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