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建设的规定
襄湘商文〔2017〕14号
为了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襄阳市湖南商会建设和发展的历史重任,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同时,还必须保证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职尽责,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商会党支部建议,对商会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一、 带头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
二、坚定理想理念,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发表有损于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
三、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依法办事,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在各个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积极履职,勇于担当,提高服务商会组织和会员的能力,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增强大局意识,维护班子团结。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营造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
六、热爱商会工作,带头遵守商会章程,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切实履行各项义务。
七、积极参加商会的各种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会长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
八、积极参加会员小组的各项活动,支持组长工作,在本小组内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带头交纳会费,密切联系本组会员,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帮助。
九、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回报社会,力所能及地为当地和家乡做贡献。
十、每年年底,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要在理事会上作述职报告。
襄阳市湖南商会
2017年11月10日
襄阳市湖南商会秘书处 2017年12月23日
(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