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湖南商会关于会员发展及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根据《襄阳市湖南商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发展对象
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在襄阳创业的具备法人资格的湘籍人士,均是商会会员发展对象。
2、在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任职,具有科技创新成果的各类技术骨干或在某个领域有较大影响的知名湘籍人士可发展为商会的名誉会员。
第三条 入会条件
1 、诚实守信,充满乡情;
2、承认商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3 、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4、热心商会,积极参与商会活动。
第四条 入会原则
1、入会自愿。
2、退会自愿。
第五条 运作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从商会网站:xyshnsh.com.“加入商会”栏目中下载或到商会秘书处领取《襄阳市湖南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认真逐项填写,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送交襄阳市湖南商会秘书处。
2、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填写《襄阳市湖南商会会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及法定代表1寸免冠相片3张。
3、考察。由商会派员对申请入会者的基本情况、政治态度、企业形象及对商会的认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向常务会长会议报告。
4、常务会长会议审查。常务会长会议对申请入会者进行审查,符合入会条件的上报理事会批准。
5、理事会批准。理事会对申请入会者进行审查,以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申请人获得应到会人数过半数以上的赞成票为表决通过。
6、会员大会备案确认。会员大会对上一次会员大会闭会后吸收的会员予以确认,商会颁发会员证、会员牌匾。
第七条 缴纳会费
根据《襄阳市湖南商会会费收取标准》,会员应自觉按时缴纳会费。
第八条 商会秘书处根据新吸收会员所从事的行业划入相应的会员小组。
第九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监督;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对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提出质询。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遵守本会的规章制度;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会员大会通过的标准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条 会员退会
1、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要求退会,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常务会长会议讨论批准,并收回会员牌匾。
2、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一年以上不参加商会的活动,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秘书处整理相关资料报常务会长会议确认,并收回会员牌匾。
第十一条 商会为会员提供下列服务
1、组织会员之间、商会之间的交流学习,为会员与政府的沟通牵线搭桥;
2、组织商务考察、会展、交流、招商引资等经贸活动,为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服务;
3、为会员提供科技、管理、市场、法律、融资等方面的信息及咨询、培训服务,帮助会员不断改善经营理念,提升管理水平,树立诚信品牌,提升会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积极提供维权服务,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对诚信度高的会员企业,提供融资建议和咨询;
6、对经过筛选、评估、论证的可行性项目,根据会员自愿的原则,进行项目投资股权认购,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十二条 会员建议及其处理时限
各会员对商会提出的建设性建议和要求,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向会员部提出。会员部对会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要做好登记,会员部能处理的应在收到意见或要求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属于秘书处解决的应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解决并给予回复;对于需会长会议研究解决的,应在受理之日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会长报告,并将报告情况回复会员,做到有诉必应,有应必复。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
会员的档案资料由商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 发展对象
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在襄阳创业的具备法人资格的湘籍人士,均是商会会员发展对象。
2、在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任职,具有科技创新成果的各类技术骨干或在某个领域有较大影响的知名湘籍人士可发展为商会的名誉会员。
第三条 入会条件
1 、诚实守信,充满乡情;
2、承认商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3 、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4、热心商会,积极参与商会活动。
第四条 入会原则
1、入会自愿。
2、退会自愿。
第五条 运作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从商会网站:xyshnsh.com.“加入商会”栏目中下载或到商会秘书处领取《襄阳市湖南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认真逐项填写,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送交襄阳市湖南商会秘书处。
2、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填写《襄阳市湖南商会会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及法定代表1寸免冠相片3张。
3、考察。由商会派员对申请入会者的基本情况、政治态度、企业形象及对商会的认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向常务会长会议报告。
4、常务会长会议审查。常务会长会议对申请入会者进行审查,符合入会条件的上报理事会批准。
5、理事会批准。理事会对申请入会者进行审查,以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申请人获得应到会人数过半数以上的赞成票为表决通过。
6、会员大会备案确认。会员大会对上一次会员大会闭会后吸收的会员予以确认,商会颁发会员证、会员牌匾。
第七条 缴纳会费
根据《襄阳市湖南商会会费收取标准》,会员应自觉按时缴纳会费。
第八条 商会秘书处根据新吸收会员所从事的行业划入相应的会员小组。
第九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监督;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对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提出质询。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遵守本会的规章制度;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会员大会通过的标准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条 会员退会
1、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要求退会,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常务会长会议讨论批准,并收回会员牌匾。
2、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一年以上不参加商会的活动,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秘书处整理相关资料报常务会长会议确认,并收回会员牌匾。
第十一条 商会为会员提供下列服务
1、组织会员之间、商会之间的交流学习,为会员与政府的沟通牵线搭桥;
2、组织商务考察、会展、交流、招商引资等经贸活动,为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服务;
3、为会员提供科技、管理、市场、法律、融资等方面的信息及咨询、培训服务,帮助会员不断改善经营理念,提升管理水平,树立诚信品牌,提升会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积极提供维权服务,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对诚信度高的会员企业,提供融资建议和咨询;
6、对经过筛选、评估、论证的可行性项目,根据会员自愿的原则,进行项目投资股权认购,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十二条 会员建议及其处理时限
各会员对商会提出的建设性建议和要求,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向会员部提出。会员部对会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要做好登记,会员部能处理的应在收到意见或要求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属于秘书处解决的应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解决并给予回复;对于需会长会议研究解决的,应在受理之日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会长报告,并将报告情况回复会员,做到有诉必应,有应必复。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
会员的档案资料由商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管理。